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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公示2010年招生章程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文章作者: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10-04-16 11: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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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昨日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了该校2010年招生章程,2010年该校所有专业都限招英语;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参考数学成绩,文科考生参考语文成绩。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昨日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了该校2010年招生章程,2010年该校所有专业都限招英语;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参考数学成绩,文科考生参考语文成绩。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465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岗峰路68号
青浦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凤北路565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非艺术类专业:
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进档考生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2)艺术类专业:
取得专业测试合格后,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测试:素描、色彩(二门)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同分处理方法: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参考数学成绩,文科考生参考语文成绩。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价行[2005]014号);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5]01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4-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59587335、021-59587531
十三、投诉电话 院办、监察:021-64540146
十四、网址 http://www.xqpi.net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
学院设“品学兼优综合奖”,有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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