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公示2010年(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文章作者: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10-04-16 16: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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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昨日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了该校2010年(全国统考)招生章程,2010年该校小语种专业不限,其他专业限招英语;对采取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学校根据各省市规定调档,按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昨日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了该校2010年(全国统考)招生章程,2010年该校小语种专业不限,其他专业限招英语;对采取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学校根据各省市规定调档,按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学校根据各省市规定调档,按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
( 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 |
二、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788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市、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小语种专业不限,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九、录取规则 | 1.对采取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学校根据各省市规定调档,按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学校根据各省市规定调档,按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
3.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价费(2006)11号】 |
其它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 元【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2000元 (4人间)【沪价费(2003)56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58132580 021-58131393 | |
十三、投诉电话 | 021-58132788 | |
十四、网址 | www.shzq.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 | |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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