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公示2010年招生章程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文章作者: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2010-04-16 16:18:49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昨日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了该校2010年招生章程,2010年该校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政策性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2010年上海托普信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昨日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了该校2010年招生章程,2010年该校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政策性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2010年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
( 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 |
二、校址 | 上海市南汇科教园区勤奋路一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语种不限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九、录取规则 | 1、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 |
2、政策性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 ||
3、进档考生根据各专业的计划数,和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 ||
4、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 ||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021-68020772,68020761 | |
十三、投诉电话 |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021-68020823 | |
十四、网址 | www.etop.com.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具体如下: | |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 ||
(2)学校与中国银行签订协议,可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助学贷款。 | ||
(3)学校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可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指导。 | ||
(4)学校设立困难补助基金,对特困学生给予各类困难补助,包括: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等。 | ||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小编推荐: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