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公示2010年招生章程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文章作者: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10-04-16 16:33:59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昨日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了该校2010年招生章程,2010年该校应用日语限招英语、日语,应用韩语限招英语、韩语,其他专业限招英语。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一、学校全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昨日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了该校2010年招生章程,2010年该校应用日语限招英语、日语,应用韩语限招英语、韩语,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
(全国统考)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 |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宝山 区 漠河路 路 800 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数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应用日语限招英语、日语 | |
应用韩语限招英语、韩语 | ||
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
根据《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 ||
根据《指导意见》的第二条规定,医学检验技术:色盲、色弱不招。 | ||
九、录取规则 |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按各省市规定比例进行投档;进档学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志愿(专业)之间无级差,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行[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021-56605436 / 56603973 | |
十三、投诉电话 |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021-56605406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hjf.com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建峰奖学金”。 | |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本章程由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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