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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官网 2011-05-06 13: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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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1年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勤奋路一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2、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根据各专业的计划数,和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已完成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合成总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6、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021-68020772,68020761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021-68020823
十四、网址 www.shtopedu.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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