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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2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来源:厦门大学 2011-12-14 1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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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2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样化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微博)、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招生办)、华中科技大学(微博)、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按国家院校代码为序)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 2012 年上述高校继续在自主选拔录取中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 3 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各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独立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资格。

  我校 2012 年自主选拔招生继续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欢迎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组织领导

  我校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12 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5% (拟定为 250 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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