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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章程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 2011-12-14 14:55:52

大连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章程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我校采取自主选拔录取方式,招收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

  2012年,大连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微博 招生办)、东南大学(招生办)、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等九所“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简称“卓越联盟”),将继续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通过“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对入选考生进行学业能力测试,采取网上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理科考生生源地不限,文科考生生源地限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等九省。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2012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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