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2011-12-14 16:48:14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2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2012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有志报考我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类,不可兼报)。
1、综合成绩优秀类
平时成绩一贯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成绩名列年级前10%的重点中学理科考生(南京理工大学生源基地中学可放宽至15%),中学推荐、考生自荐均可(文科考生限江苏、安徽、山东、浙江、北京)。
2、数理化生信息特长类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奥赛省级赛区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不同学科两个三等奖的考生,或某一学科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与其特长学科领域相关的专业(类)。
3、文学特长类
高中阶段发表过文学作品或在有关文学类比赛中获奖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文科相关专业(要求附文学作品或获奖证书)。
4、英语特长类
英语才能突出或在有关英语类比赛中获奖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英语专业。
5、美术特长类
具有一定的美术特长和设计表现能力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工业设计专业(要求附美术作品一份)。
6、特殊才能类
某一方面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或发展潜质的考生(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