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1-12-14 17:03:5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 “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大学之一。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考试录 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我校将在2012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有特殊才能和 培养潜能或者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范围、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在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各省(市、区)招收理科生,文科生仅限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浙江、山东、河南、陕西八个省(市)。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2年招生计划的5%。
二、选拔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文科或理科)在省级示范(重点)中学全年级排名前5%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电子信息领域、专利、外语、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4、综合素质表现突出者(例如: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在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具有创新精神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