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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

来源:上海大学官网 2011-12-16 11: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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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

  (1)上海大学根据近三年参加自主选拔录取中学的推荐录取情况确定分配名额。2011年12月22日,上海大学召开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同时向中学发布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上海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试点中学》)

  (2)2011年12月30日,中学结合本校素质教育等教育改革实施的实际情况,向上海大学提交推荐方案及学生名单。中学确定推荐学生名单需在其中学公示一周。

  (3)2012年2月17日,根据各中学推荐学生情况,上海大学确定部分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其所在中学。

  (4)2月25日,部分需参加自主选拔录取面试的学生到上海大学参加面试。

  (5)3月2日,上海大学确定2012年自主选拔获得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在上海大学校园网及被推荐学生所在中学内公示。

  (6)3月20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海大学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且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的A或B报考我校,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一批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考生志愿直接予以录取。学生入校第一年参加大类培养;大一结束后不参加专业分流,直接进入录取的专业就读。

  六、后期评估

  (1)对通过自主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我校在总结十多年来跟踪中学校长推荐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跟踪指标,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不断总结这些推荐生对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适应性。

  (2) 我校将自主选拔录取学生的跟踪情况及时反馈至各中学,逐步建立和加强我校与相关中学之间的诚信机制,以良好的诚信机制来提高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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