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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高考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与降分投档政策问答(2)

来源:上海招考热线 2012-07-12 09: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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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与降分投档政策问答

  1. 外省市院校在本市招生实行加分投档有什么规定?

  列入本市第一、二、三批次招生的外省市院校经平行志愿投档后,如果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在征得院校同意后,对填报过相应院校志愿的考生实行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考生加分后的成绩必须达到学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制线;加分只在投档时起作用,招生院校看到的仍是考生加20分前的成绩;加分投档也按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和投档比例进行),由外省市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录取。

  (1)零志愿、提前批、艺术体育批次招生的外省市院校不实行加分投档。

  (2)如果加分后仍达不到所填报的外省市院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线,不能投档。

  (3)加分后,检索到考生时,所填报的外省市院校应投档数未满,才能投档。在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范围之外的考生不能加分投档。

  (4)20分投档加分仅是在向一、二、三批的志愿表中所填报外省市院校投档时起作用,招生院校看到的仍是考生加20分前的成绩。

  (5)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6)征求志愿不实行加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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