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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高考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与降分投档政策问答(5)

来源:上海招考热线 2012-07-12 09: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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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与降分投档政策问答

  4. 外省市院校在本市招生实行降分投档有什么规定?

  在“一本”批次、“二本”批次投档时,如外省市院校本科资格线上生源不足,经加分投档及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别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择优录取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农林、石油、地质院校可不经征求志愿直接降分投档),其中第一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最大可降至第二批本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二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自第二批线下最大可降至规定的按“3 +1”计算的分数线上。具体降分幅度由招生院校确定。降分投档同样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高职(专科)批次则不得在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再降分投档。

  降分投档有三个条件:

  (1)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经过第一轮平行志愿录取、加分投档和征求志愿录取后还不能完成计划(农林、石油、地质院校可不经征求先降分投档);

  (2)院校愿意降分投档;

  (3)考生高考成绩虽然没有达到这个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考生达到了降分院校确定的降分分数线,且已在第一次填写的志愿表(5月份)上填报过这个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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