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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大学 2012-11-21 10: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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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上海高考网:北京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学校。为了推动北京大学体育运动的开展,加强与全国各中学在体育教育方面的联系与沟通,促进大、中学校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学习,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我校定于2012年12月21-23日(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项目)和2013年1月4-6日(健美操、男子足球项目)举办北京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从中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北京大学2013年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项目

  A类:田径、篮球、乒乓球

  B类:健美操、羽毛球、男子足球

  二、报考条件及录取办法

  凡报名参加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3年9月1日)。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录取规则

  经专项、素质测试后,我校将选择其中部分运动水平高、品学兼优的考生作为北京大学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认定的学生,必须通过当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在高考录取时根据北京大学目前各队需要,综合考虑学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和体育专项水平执行不同档次的降分标准进行录取。

  北京大学将为录取的学生提供比较广泛的选择院系的机会,获得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认定的考生入学后学制为五年。

  四、降分标准

  A类项目:当其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且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保送条件(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招考试。

  B类项目:当其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时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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