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考网
上海站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高考网
热门推荐
您现在的位置:高考上海站 > 自主招生&保送生 > 自主招生试题 > 正文

2011年综合型大学自主招生选拔联合考试(北约)政治历史真题及答案(2)

来源:上海高考网 2012-11-28 17:09:25

12
2011年综合型大学自主招生选拔联合考试(北约)政治历史真题及答案

  二、简答题解析

  1、(“北约’2011年政治)对于拆迁条例的审定体现了政府的哪些行政理念?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会涉及到被拆迁人哪方面的法律权利?怎样统筹公共利益和被拆迁人的利益?

  【解析】:1、(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政府对拆迁条例进行审定是我国政府的性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的要求

  (2)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要科学民主决策,审慎使用权力;政府对拆迁条例进行审定是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的体现。

  (3)政府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对政府进行监督的关键是建立制约和监督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政府对拆迁条例进行审定也是我国政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的体现,能够保证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的行政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的权威。

  【解析】:2、在房屋拆迁活动中,被拆迁人应当享有如下权利:

  1、依法获得安置和补偿的权利。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人自由协商,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若拆迁人不能一次将拆迁用房提供给被拆迁人时,被拆迁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

  2、有权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置换。

  3、对与拆迁人经协商达成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权利申请公证机关给予公证。

  4、与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安置地点、拆迁补偿的方式和补偿金额、周转的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达不成协议时,有权利申请房屋拆迁行政主管机关行政裁决。

  5、按照补偿协议及时获得足额补偿金的权利,得不到此项补偿金时可以向拆迁主管部门反映,根据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6、对于房屋拆迁裁决不服的,有权利向法院起诉,也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7、有权获得拆迁补助费。

  8、不服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9、对于拆迁人不依法拆迁的,可以请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0、拆迁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协议的,有权就有关事宜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或者向人们法院起诉。

  11、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12、在拆迁行政诉讼中,有权申请法院裁定停止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房屋拆迁纠纷裁定书、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强制拆迁决定书等。

  13、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下,有权诉诸法院,判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14、听证权。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受理做出行政裁决的申请前,如果与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较多时,应当进行听证。但具体的标准、程序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

  【解析】:3、统筹公共利益和被拆迁人的利益应该

  (1)取消行政强制搬迁 ,该为司法拆迁。

  (2) 严禁暴力搬迁 造成损失依法追责

  (3)确定征收范围 界定“公共利益”

  (4) 明确三方面补偿 不让为公共利益作贡献的人吃亏

  (5)用征收程序规范政府征收行为 保证公开公正、补偿到位

  (6) 违建不补偿 回迁应就近。

12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