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3级新生入学须知(6)
来源:华东理工大学 2013-08-14 10:15:15
户口迁移
1.凡是上海生源的新生户口一概不转入学校。上海市农村户口的新生在取得学籍后到所在学院办理“农转非”证明。
2.北京生源的新生户口不需转入学校。
3.生源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新生,户口不能转入学校。
4.外省市生源的新生户口迁入可以自愿选择,办理迁入学校的新生必须在三个月内迁入,由学校统一管理。
5.超过三个月不办理迁入户口的新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再给予办理,要办理身份证、户籍证明、护照之类的证件,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6.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与身份证要相符;出生地、籍贯要填写到市一级。迁移证上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图章必须清晰、户口性质盖好“农业、非农业”章。
7.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或“华东理工大学”。
8.外省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在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至学院,由学院在一周内派人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集中办理手续。
9.按照教学〔2012〕2号文件《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中规定:贫困地区定向专项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