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章程“难产” 仅6所大学提交
来源:新京报 2013-09-16 10:18:06
上海高考网: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6所部属高校制定的大学章程草案。这是去年《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后,首批提请教育部核准并公示的高校章程草案。
高校章程被赋予高校“宪法”的地位。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教育主管部门一直要求高校制定章程,对依法自主办学、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等具有积极意义。
截至目前,除了今年提请核准章程的6所,全国1600多所公办高校,制定章程的仅有几十所。又由于在制定章程时,《暂行办法》未出台,没有具体标准,有的章程并不符合现代大学制度要求。
即使是近期公示的6所高校章程,反馈结果也褒贬不一。有专家认为形式意义可能更大;另有专家称其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向前走的一小步”。
2007年启动,11次大修,2012年定稿。
这是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等高校都启动章程制定工作。
但截至2011年,国内1600余所公立高等学校,只有26所高校制定了章程。
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胥青山说,少数制定出的章程,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章程。因为这些章程并没理清高校内部职能。
2012年,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要求所有公立高校都要建立章程,部属高校将草案提请教育部核准;地方高校则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曾对媒体表示,《办法》主要是解决公办高校多数还没有章程,或已有章程不符合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的问题。
同时,教育部还选了26所部属高校,进行试点,希望其能成为章程建制的示范。
今年7月,26所试点高校中只有6所,向教育部提交了章程草案,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
其他高校则一直在酝酿。